通知公告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首发平台北京众创空间联盟分平台关于持续征集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的通知


2015年922日,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首发平台正式启动,率先启动的是北京众创空间联盟分平台(以下简称“众创空间联盟分平台”)。

众创空间联盟分平台是一套整合全要素的协同联动的产品首发机制,实现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发在北京、沉淀在北京”的功能。通过联盟搭建平台,建立产品首发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增强公信力和影响力,吸引联盟成员参与首发,为小微企业和团队创新产品做好媒体宣传、市场推广。

现面向北京众创空间联盟成员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征集工作。众创空间联盟分平台将根据产品征集情况每1~2个月举办一次新品首发会。经过新品首发分平台首发的产品(服务)将北京市科委“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平台推荐,可推荐享受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支持。

本平台发布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 应是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取得,技术先进,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广阔的产品(服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应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或创业团队,产品(服务)须经北京众创空间联盟现有联盟成员单位统一推荐报送;

2.优先征集发布智能硬件、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文化创意、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

3.产品(服务)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本市市域范围内首次对外公开发布且在国内发布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4.产品(服务)技术成熟、质量可靠,符合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

5.产品(服务)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服务)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的申请单位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首发平台北京众创空间联盟分平台新品征集信息一览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3.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服务)符合规定及要求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产品(服务)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文件、销售合同(发票)、企业标准文本、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书等(扫描件)

由众创空间联盟分平台将发布产品(服务)提交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小组并由认定小组发布认定结果,并向申请单位颁发“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自认定后的管理参照《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622号)执行。

征集机构:北京创业孵育协会(北京众创空间联盟)

联系人:史文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创业大厦A219

电话:010-64840867

邮箱:Shoufa64840867@139.com

征集方式: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将相关信息整理成电子版打包命名为“众创空间名称+众创空间联盟分平台产品征集”后邮件发到Shoufa64840867@139.com

附件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首发平台北京众创空间联盟分平台新品征集信息一览表。

北京创业孵育协会

北京众创空间联盟

2015年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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