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国家级孵化机构:

为落实《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相关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请免税的,请依此通知开展信息填报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1、填报方式:http://www.chinatorch.gov.cn/火炬中心网站--在线服务--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信息服务系统--我要办理。

2、打开后在服务机构/管理部门入口登录。

3、申报机构帐号为申报火炬统计数据登录帐号(注:统计帐号为tj+原帐号,密码不变)。

4、同一法人主体同时运营国家级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或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只填报一次,无需重复填报。

5、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6、申报机构若运营主体、场地位置、面积范围与申报国家级时发生变化,请在系统中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后再填报系统信息。

7、填报注意事项:

1“是否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必须填写“是”;

2在孵企业及团队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 / 孵化场地总面积≥75%(大学科技园为60%以上)自有产权面积孵化场地总面积;

3在孵企业数为列表生成;

4申报机构场地为自有产权的上传与运营主体名称一致的产权证明,场地为租赁的合并上传产权方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8、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191月3日,无需打印下载。

9、咨询电话:

孵化器、大学科技园:64853165-308

众创空间:64840867

                               北京创业孵育协会
                               北京众创空间联盟
                               2018年1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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